收到一張停車費補繳通知,是3月1日在林口開出的停車費30元,工本費15元,加起來45元。最後若不繳,就要被罰鍰300元。
ox咧,幾百年沒開小善存去林口了,還會有停車費?
收到這種烏龍補繳通知單,我想沒人會覺得爽,不是譙公務員,就是譙政府。
45元,不知有多少人會繳掉就算了?
撥電話到新北市交通局停管科,語音轉接到一位小姐,對方請我留下車號與聯絡手機之後,告訴我會請人調閱相片查詢,不過由於在林口,會比較久一點。
大約50分鐘後,另一位小姐打電話告訴我,調出相片發現車號英文抄錯一個字母,所以這張補繳通知就取消,不必繳費了。
兩通電話中,對方的態度都相當好,非常客氣,對於造成我的困擾表示抱歉。我也表示麻煩他們,並表達感謝。
這次的處理方式與態度,我認為算是比過去進步並且快速很多了。
多年前服替代役時,役男就是準公務員身分,那時業務上的接觸,連行政機關彼此間都有一定的程序,民眾遇到更難免會有緩慢、不近人情的問題。
如何簡政便民絕對是主政者該不斷思考的,尤其非屬高權行政的範疇,更不須處處設限,應該注重服務效率與民眾感受。
雖然這次處理停車費沒有造成我太多困擾,處理的進步也值得肯定,但還是希望收費員多用心,每個人多一點注意,社會資源就會少一分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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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公務員~~有進步了說!!
[版主回覆03/28/2012 19:35:21]
爛的還是要譙,好的也要鼓勵。
有時得將心比心,譬如說你打電話去譙,這個錯誤又不是那個接電話的人造成的,假如你接到電話劈頭就被譙,也是會不爽。
更何況人家接到電話,也幫忙處理掉了,這點還是得感謝人家。
只要想到有時會接到電話是「天上掉下來的工作」,然後事情又不是你造成的,這樣想就知道了~~
但是公務員應該要力求進步是沒錯的~
嗯嗯!!!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~ 早安唷,雲大
[版主回覆03/30/2012 01:38:23]早安!